给“颜值经济”念念“紧箍咒” 为美丽产业保驾护航|

原标题:给“颜值经济”念念“紧箍咒” 为美丽产业保驾护航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化妆品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岗服务30年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新的办法要求,建立化妆品原料溯源机制,禁止随意夸大功效,引入“从业禁止”处罚……化妆品产业迎来了行业大考,但同时也为消费者们变美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直以来,化妆品的夸张功效宣传铺天盖地,美白,补水、抗皱、去细纹等等表述屡见不鲜,更有一些生僻词汇令人蹙眉。2019年9月,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至蒂堂(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星河系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因化妆品广告虚假宣传进行了行政处罚。无独有偶,同年12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进行行政处罚20万元。

纵观整个化妆品市场,无论是国内品牌还是外国品牌都曾多多少少卷入到虚假宣传或夸大功效的风波中。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化妆品公司无底线的在法律边缘来回试探。笔者认为,其原因无外乎就是利益二字。利益的驱使,让化妆品生产商一味夸大其产品功效,而产品实际的配方比例是否能达到产品宣传的功效,这恐怕也只有生产企业自己才有一本“明白账”。也许有些化妆品企业也自觉万分委屈,现在的消费者想要效果好、见效快的化妆品;可同类产品里,广告不够吸引人,就不会有人购买。用夸张的词汇去吸引消费者的眼睛,诱导他们去购买产品也是迫于无奈的手段。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化妆品公司在化妆品效果上夸大宣传是有意误导消费者,因为化妆品广告宣传的淡斑、美白等功效,或因个人体质、生活习惯、使用方法的不同产生巨大差异。而这些差异,化妆品公司并没有在广告宣传上有任何提示。在广告用语方面,无论是产品的印刷品、海报、视频、直播等传播方式,其文案的设计也介于《广告法》的灰色地带,给市场监管部门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带来了难度。

这次国家药监局公布的两个征求意见稿规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门网站公布功效宣称所依据的文献资料、研究数据或者功效评价资料的摘要,接受社会监督。这样就能从源头上截断了产品虚假宣传的可能性,让市场监管更加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从而帮助化妆品市场整顿虚假宣传的乱象,为化妆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而作为消费者,看到如“肌肤15倍透亮白皙,8天肌肤犹如新生愈颜、迅速美白”,这些让人心动的宣语,应更加理性,不要盲目相信,自欺欺人。化妆品只能起到改善、防护、缓解、美化和修饰的辅助作用,作用温和。化妆品不是药品也不是医美手段,不具有治疗皮肤疾病的功效,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皮肤状态,消费者在选择化妆品时不应对产品有超出化妆品范畴的功效期许。毕竟,化妆品这类产品是直接作用于皮肤之上,更谨慎一些,也是对自己的负责。(经济日报记者 武亚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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