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侵权”中航工业?官方回应:属正当版权使用范围

原标题:吉利汽车“侵权”中航工业?官方回应:属正当版权使用范围

新京报讯(记者 张冰)7月22日,吉利汽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对近日吉利汽车与中航工业“运20”一事作出回应。声明称,相关报道中所指的大飞机形象非“运20”。吉利汽车表示,为了展现吉利豪越大空间的的产品特点,由广告公司承接制作了以大飞机形象为装载背景的宣传视频,片中涉及的大飞机素材非“运20”飞机,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正版图像版权素材,属于正当的版权使用范围。

同时吉利汽车方面表示,网上出现的吉利豪越与“运20”的关联内容,非吉利官方行为。但吉利汽车在官方平台上使用了网友内容进行了单次转发,造成了吉利豪越与“运20”合作的误会。

此前,一份署名为“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的《关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在网上流传。函中内容显示,今年3月,吉利汽车在未经中航工业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运20”飞机形象;同时,吉利汽车还发布了豪越的宣传视频,在其中设计了“运20”变身吉利豪越的镜头,并在多个社交媒体上传播展示;7月,吉利汽车官方微信再次使用“运20”飞机形象。

中航工业方面认为,吉利汽车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运20”商标及外观形象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既侵犯了中航工业的合法权益,又误导了消费者吉利豪越品牌汽车将与“运20”合作,属于虚假宣传。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吉利汽车的官方账号已将相关涉及“运20”的营销内容删除。

新京报记者 张冰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危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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