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公众号-【个人所得税】(查个税、算个税、问个税)
1、2019年以后的——叫“纳税记录”
从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
2、2019年以前的——叫“完税证明”
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继续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3、零申报——也有纳税记录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4、纳税记录——咋开?
① 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
② 通过手机APP申请开具;
③ 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④ 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个人所得税】,支持部分地区的完税证明查询打印。
5、纳税记录——可委托他人代办
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6、纳税记录有问题?——可申请核实
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该项记录中列明的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7、纳税记录真实性?——可网上验证
税务机关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验证服务,支持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方式进行验证。具体验证方法见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的相关说明。
图文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说明
1、本记录涉及纳税人敏感信息,请妥善保存;
2、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对本记录进行验证;
(1)通过手机APP扫描右上角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2)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输入右上角查询验证码进行验证;
3、不同打印设备造成的色差不影响使用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