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捋清债券托管的“登登等登”
来源:三折人生(ID:Ezhers)
一般我们借钱给别人,
也许会有下面老王这样的担心,
然后我们就找来一个信的过的人,作为见证人。
这个过程我们称为登记,是指“见证人”对债券权利归属和变动进行确认和记载的行为。
这个过程我们称为债券托管,是指“见证人”对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进行集中保管,并对其持有的债券相关权益进行管理和维护的行为。
等到债券到期了,
这个过程我们称为清算,可以理解为交易双方债权债务计算的处理过程,确定结算头寸。
这个过程我们称为结算,相当于交易双方债权债务清讫,资金完成转移,并通知收付双方做到账确认。
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基本实现了债券登记、托管、清算、结算集中化的管理。
这个见证人嘛,就是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怎么能随便选,
这些见证人中,有几个其实是同一个人呢。
我们来简单认识下,
1
中央结算和中债登
其实都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所以
中央结算是目前托管债券量最大的机构。
2
上清所
即上海清算所,全称是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上清所是我国创新设立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中心。
3
中国结算和中证登
都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所以
中国结算托管的品种包括证券、股票、基金、证券衍生品等,并且以股票为主。
那我们今天就以债券为例,
说说
大家知道,
我们债券市场分为:
三个市场可以进一步分为,
在三个市场,托管主体有所不同。
/1/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托管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的投资者主要为金融机构,
不能是个人投资者。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央结算和上清所都可以进行托管。
1996年中央结算由财政部和央行共同成立,
2009年为了加快证券市场创新,财政部和央行批准成立上清所,
2010年央行指定上清所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登记托管。
中央结算主要负责利率债和部分信用债的托管;
上清所主要负责信用债和部分金融债券的托管。
其中,利率债和信用债以前说过,
想回顾的可以点这里查看。
还没说完呢。
我们知道,人与人之间性格各不相同,
机构投资者也是如此,所以中央结算根据机构投资者的性质及业务范围,还将投资者的托管账户分成甲乙丙三类。
其中,甲类账户主要是商业银行;乙类账户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产品;而丙类账户则是境外机构,主要是境外的央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商业机构。
甲乙账户可以直接在中央结算进行托管和结算,
丙类账户由中央结算托管,但交易结算由甲类账户代理。
上清所也实行类似制度,
只是按照ABC类账户来划分,C类账户要由A类账户来结算代理。
/2/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的托管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延伸,
在商业银行柜台市场,
债券的投资者可以为个人或者企业投资者,目前流通的主要是利率债。
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中央结算和上清所也都可以进行托管。
主要是采用在哪家登记的,
就由哪家机构托管的方式。
但在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的托管模式又有点特别,
我们以登记在中央结算的债券为例来说明:
在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债券实行二级托管,
二级托管嘛,
这个感觉有点像,
商业银行先直接托管债券,
中央结算再间接托管这些债券。
所以对于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的债券二级托管来说,
投资者要在商业银行柜台开立托管账户,而承办的银行要在中央结算开立账户。
在上清所登记的债券,也采用相同的二级托管。
哦,不不不,
采用二级托管的原因有很多,
比如
商业银行等二级托管机构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增值服务,拓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这种多级托管也是国际金融市场主流的托管模式。
/3/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托管
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可以是机构或者个人。
哦,不,根据券种的不同,交易所债券市场实行不同的托管机制。
一般而言,
客户是无法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以其自身账户直接参与债券交易,
客户需要将债券托管在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代理交易结算,并统一托管至中国结算。
这就相当于实行二级托管,
但是在交易所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的托管比较特殊,
这类债券先由中国结算托管,客户要在中国结算开立托管账户,
然后,
中国结算再交给中央结算
此时,中央结算相当于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的总托管,
中国结算相当于二级分托管。
我们总结下,
三个市场的托管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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