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摸底排查经营范围中“市场调查”等表述的机构_

原标题:三部委摸底排查经营范围中“市场调查”等表述的机构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记者7月28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和商务部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经营(业务)范围中含有“涉外调查”、“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等表述以及取得涉外调查资质的机构(包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境外组织在华机构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近年来,各有关方面规范开展涉外调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部分企业违法开展涉外调查、扰乱正常的涉外调查市场秩序等现象。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和规范涉外调查行为,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商务部决定联合开展上述专项执法检查,以期全面准确掌握涉外调查市场情况,坚决打击违法开展涉外调查行为,依法有序规范涉外调查市场秩序。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重点除了上面的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外,还要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涉外调查的机构。对于未取得涉外调查资质认定的,核查有关机构是否违法从事涉外市场调查或社会调查。对取得涉外调查资质认定的,核查有关机构在开展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前是否已经取得统计部门的项目批准。对于违法开展涉外调查的机构,要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重点核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执行情况。核查外商投资企业是否违法从事社会调查。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市场调查的,核查有关企业是否采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方式。其中,涉及广播电视收听、收视调查的,核查是否由中方控股。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摸底排查经营范围中含有“涉外调查”、“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等内容的企业情况。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外市场调查或社会调查相关违法线索的,要及时通报统计和商务部门。各地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汇总,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同时抄送国家统计局、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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