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改变人生的励志电影 一笔内幕交易,让百万年薪上市公司高管从此改变人生!重金杀入获利1115万,换来的却是牢狱之灾

原标题:一笔内幕交易,让百万年薪上市公司高管从此改变人生!重金杀入获利1115万,换来的却是牢狱之灾

1月4日,爱施德公司原监事、爱施德控股股东神州通投资集团助理总裁张鹏内幕交易案在网上公开。

判决书显示,张鹏身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张鹏在担任神州通投资集团助理总裁、财务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1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张鹏两次上诉,案件历时两年4次审理。2018年11月,广东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该案落下尾声。

内幕交易获利1115万,回避调查销毁证据

爱施德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发布了《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称拟披露重大事项,并于2013年9月24日分别发布公告,称拟收购彩梦科技85%股权,以及收购迈奔灵动股权,上述事项属于内幕信息。

爱施德公司收购彩梦科技内幕信息的敏感期为2013年3月6日至9月24日。彼时,张鹏担任爱施德公司监事、彩梦科技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爱施德公司控股股东神州通投资集团助理总裁,参与爱施德公司并购彩梦科技项目的初步方案制定以及协调工作,知悉内幕信息。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张鹏分别利用“冯某冉”和“李某”账户累计买入“爱施德”股票108.5万股,成交金额1095.19万元,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1115.13万元。

经调查,“冯某冉”账户自2013年7月开户以来主要交易“爱施德”股票,另外还少量交易“安彩高科”股票;“李某”账户自2013年4月开户后立即买入“爱施德”股票,且主要交易“爱施德”股票。冯某冉和李某账户的开户时点和买入“爱施德”股票时点与内幕信息的形成过程十分吻合,且上述两账户均在内幕信息公告后马上卖出实现获利。

不过,张鹏辩称,交易“爱施德”股票主要因为看到爱施德发布2012年年报和2013年一季报后,发现爱施德的经营、盈利情况好转。此外,根据以往经验每年5月17日世界电信日与通信相关的股票都会有行情出现,并且2013年工信部发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的利好消息等。

对此,深圳市证监局调查组未予采信。调查组认为,在2013年12月25日,调查组到爱施德公司开展现场取证行动次日,也即12月26日,张鹏马上让李某到证券营业部办理销户手续,存在做贼心虚的心理;没有使用自己或妻子解某的证券账户,而选择利用他人账户交易“爱施德”股票,有出于规避调查的目的;张鹏的买入态度十分坚决。张鹏的妻子2002年至今没有工作,育有两个小孩,全家只靠张鹏收入,张鹏筹集了1000多万元的大额资金(含挪用集团的钱),利用他人账户全力买入爱施德股票,如果没有较为确定的内部消息,如此大手笔且坚决的买入行为,很难让人理解。

年薪百万,却六次挪用集团资金共计930万

事实上,张鹏买股票的1000多万资金,很大一部分是挪用集团的资金。

2001年2月,张鹏加盟深圳爱施德,担任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经理等职;2004年6月至2006年8月担任爱施德财务总监。2006年8月后任职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财务部部长、爱施德监事。彼时,张鹏是神州通投资集团董事长黄绍武十分信任的高层核心干部之一。

天眼查显示,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系爱施德大股东,持股52.5%。

2008年开始,黄绍武为方便给高管发放奖金及收付个人客户的货款,授权张鹏负责保管以程某、余某胜个人名义开设的神州通投资集团账外资金账户,这两个账户的资金均属于神州通投资集团,资金来源于神州通投资集团及集团下属公司、全球星公司、接收神州通投资集团及集团下属公司的个人客户的货款。

张鹏在负责保管程某、余某胜两个账户期间,于2010年3月、2010年7月、2011年7月私自从程某的上述账户中分别挪用了120万元、40万元、80万元到其妻子解某的银行账户,用于购买股票。

2012年11月,张鹏私自将深圳市全球星投资有限公司(爱施德第二大股东,持股9.83%)的100万元通过解某的银行账户挪用至其个人银行账户,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2年12月,张鹏私自将余某胜银行账户的150万元转至解某的银行账户,2012年12月,张鹏私自将程某的上述银行账户的440万元挪用至解某的银行账户。2013年2月,张鹏将解某银行账户接收的余某胜、程某银行账户的590万元挪用至其个人的银行账户,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2013年4月至8月,张鹏将挪用的神州通投资集团的上述930万元资金转至“冯某冉”、“李某”证券账户用于购买爱施德股票。

据黄绍武介绍,张鹏在神州通投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拿到的年收入大概有100万左右,他拿这个水平的薪酬大概有7、8年,之前大概有40-50万。对于1975年出生的张鹏而言,这个薪酬并非不可观。

历时两年4次审理,被判5年半

2014年11月27日,张鹏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

深圳市中院认为,张鹏身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内幕交易罪。另外,张鹏在担任神州通投资集团助理总裁、财务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1500万元;

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1500万元。

涉案的人民币930万元及法定孳息依法返还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法所得的人民币11151333.27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张鹏不服上诉称,购买“爱施德”股票,不是根据并购信息而购买,而是根据爱施德公司的业绩年报、季报以及公开的股评、研究报告。不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未采纳,裁定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历时两年4次审理。2016年5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鹏有期徒刑6年,罚金1500万元;后张鹏提出上诉,2017年5月,广东高院裁定发回重审。2018年6月,深圳中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张鹏再提出上诉,2018年11月,广东高院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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