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底数、对症下药 财险业掀重点风险排查“风暴”】

原标题:摸清底数、对症下药 财险业掀重点风险排查“风暴”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实习生 周菡怡)财险业正掀起一场重点风险排查“风暴”,涉及到业务领域、管理环节、销售行为等多方面。7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渠道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加强财险业风险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增强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控、积极应对隐患等方面提出了对财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并规定各财险公司需在8月31日前集中开展一次重点风险排查工作。

其中,在开展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方面,《通知》从业务领域、管理环节和销售行为三个方面对各险企提出要求并圈出重点。在业务领域方面,《通知》要求,应关注融资性信保和保证保险业务、大额且与信用风险相关的其他财险业务,特别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渠道展业、承保特殊标的物等财产保险业务。

“信用风险比其他承保风险的内生性和周期性强,险企对信用风险的防控能力还较薄弱。”对于业务方面排查重心的圈定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这样解释道。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嘉宁则认为,在融资性信保和保证保险等业务方面的整改,与近日部分财险公司被银保监会接管的措施一起,可以共同起到为业内财险公司敲响警钟的作用。

陈嘉宁解释称,传统的车险和财产保险等业务已经无法满足部分公司对于盈利的需求,因而部分财险公司将目光转向了与银行合作的信用保险,其中巨大的风险由保险公司进行兜底。然而,在经济下行状况下,大多数中小险企的偿付能力不足以承担移动兑付、公司倒闭等过程带来的风险,因而监管机构需要用加强监管、合作托管等方式堵住这些“口子”。

除了在业务领域圈定出排查重点外,在管理环节方面,《通知》明确,整改应重点排查报批报备条款费率执行情况,排查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保险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的监管要求等;在销售行为方面,重点排查宣传不当、销售误导、保险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隐瞒影响投保决策的内容等违规行为。

王向楠解释称,规避条款费率管制会造成不正当竞争,也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同时,面对新传播媒介的流行和保险产品的丰富化,对宣传不当和销售误导的治理还不能放松,要与时俱进。

“这三方面均是近来保险业中暴露的重要风险点。及时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并加强落实检查和处罚,有助于避免风险进一步积累,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对于这些规定出台后对行业的影响,王向楠这样评价,并认为此次风险排查整治针对疫情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后的时期,关注过去一段时间财产险的几项重要监管政策措施,是比较及时的。

此外,本次《通知》还要求财险公司积极应对风险隐患。例如,强化主体责任、审慎评估风险以及加强宣传引导;各财险公司要完善风险应对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事件;要建立健全风险预案,抓好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稳妥处理好风险隐患事件等。

对此次财险风险排查,王向楠预计,财产险各环节的“互联网+”、车险综合改革的方案确定和实施后的风险监控将是之后的重要工作

实际上,近日银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尹江鳌也于媒体通气会上指出,财险业务中普遍存在防范偿付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防范公司治理风险、防范市场乱象风险等问题。

据尹江鳌透露,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统筹推进财产保险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加强监管,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引导和推动财产保险行业回归风险保障本源,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更积极地发挥作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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