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一季度报告]2019海能达年终奖

原标题: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清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一)资产负债表事项

1、报告期末较期初衍生金融资产减少132万元,同比下降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远期外汇合约影响所致。

2、报告期末较期初应收票据减少8,169万元,同比下降67.48%,主要是报告期内票据收款所致。

3、报告期末较期初衍生金融负债同比增加340万元,同比上升97.30%,主要是报告期内远期外汇合约影响所致。

4、报告期末较期初应交税费减少3,947万元,同比下降35.01%,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增值税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较期初其他应付款增加5,236万元,同比上升42.12%,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较期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25,239万元,同比下降44.14%,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所致。

7、报告期末较期初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减少4,120万元,同比下降98.99%,主要是报告期内汇率变动所致。

8、报告期末较期初专项储备增加71万元,同比上升98.67%,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二)利润表事项

1、本报告期管理费用同比减少8,430万元,同比下降35.5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所致。

2、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828元,同比上升61.22%,主要是报告期内借款增加及市场利率上升,引起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860万元,同比下降52.96%,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不在本项目列示所致。

4、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084万元,同比下降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在此项列示,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应收坏账减少所致。

5、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84万元,同比上升8262.54%,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处置资产所致。

6、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77万元,同比上升2313.54%,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处置报废资产所致。

7、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159万元,同比上升45.91%,主要是报告期内部分子公司盈利所致。

(三)流量表事项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为30,897万元,上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为41,50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较上年同期销售回款改善所致。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为14,235万元,上年同期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为115,094万元,主要是去年同期支付后海土地款所致。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为33,852万元,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入为77,368万元,主要是本年内借款到期,偿还债务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一)重大合同进展

1、2014年4月,全资子公司Hytera Mobilfunk GmbH中标圣地亚哥地铁6号线及3号线项目通信系统供应及维护,项目金额926.12万欧元(约合人民币7800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地铁1、2、4、5号线已经完成交付并开始验收,地铁3号线和6号线已经安装调试完成,目前已确认大部分收入。

2、2015年3月9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公司全资子公司Hytera Mobilfunk GmbH(以下简称“德国子公司HMF”)在德国收到了来自于荷兰安全与司法部的预中标通知电子邮件,德国子公司HMF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的Part 1部分。该部分金额约为9,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16亿元),该金额最终将会根据具体细项的增减情况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2015年6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德国全资子公司预中标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的进展公告》,公司德国子公司HMF与荷兰安全与司法部(代表荷兰国家政府签署协议)就“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C2000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Part1部分”签署了主协议。2016年6月28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德国全资子公司履行荷兰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更新 C2000 通信系统基础设施项目 Part1 部分的进展公告》,该项目Part1部分已顺利通过了荷兰安全与司法部的验收,并收到了荷兰安全与司法部汇来的根据合同付款条约规定的第一笔款项11,683,483.44欧元(折合人民币约 85,639,933.62元)。截至目前,该项目专业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已经全部完成安装,但由于C2000组件的集成延迟交付,收入只得到部分确认,目前已与荷兰安全与司法部达成协议,由HMF向荷兰现有指挥系统提供部分新系统的迁移服务,包括相关的研发、安装、调试、培训等任务,迁移工作正在进行中。

3、2017年5月2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乌兹别克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主要为合作方提供 VHF/UHF 频段的专网通信产品,合作的方式是以公司提供所需的技术和产品物料(包括主机和零配件等)在合作方于当地的组装或生产设施上实现组装或生产,然后实现在当地的销售。该项目金额为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20,670 万元)。该项目第一阶段半成品出口组装已经执行完毕;第二阶段本地化装配已开始执行。同时,随着合作的不断深入,基于前期良好的合作,在原《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大幅增加了采购金额,产品增加了多模终端、宽带自组网、指挥调度中心等宽带新产品,并签署了专网通信产品的采购合同,公司已于2018年8月28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合同金额为3,316.5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2,562.65万元)。截止目前,该合同已经分批交付,进展顺利。

4、2017年5月10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深圳地铁6号线及其二期、10号线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项目主要内容为提供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全部车站、车辆段、控制中心、停车场、主变电所及全部列车专用无线系统设备(包括基站、交换机、手持台、车载台、无线覆盖天馈及漏缆等),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278.44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合同签订,处于正常交付过程中。

5、2017年6月7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预中标菲律宾国家警察专业无线通信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公司和菲律宾共和国当地合作伙伴 Contel Communications,Inc.组成的联合投标体“Joint Venture Contel-Hytera”预中标菲律宾国家警察专业无线通信设备采购项目。该项目主要是为菲律宾国家警察局提供专业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产品,对现有网络进行替换升级,其中第一期项目主要为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以及宿务、达沃等大城市提供集群系统覆盖,并提供终端产品;第二期项目主要为菲律宾全国各偏远省份和地区提供中转台和终端产品,该项目总金额为 603,799,421.97 比索(约合人民币 8,362.63 万元)。截至目前,第二期已经完成交付,第一期仍在交付,处于工程施工阶段。

6、2017年7月11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签订了《安哥拉公共安全一体化平台项目集群系统采购合同》,该项目主要是为安哥拉公共安全部门(主要包括安哥拉内政部下属警察、消防、情报局、海关警察等)提供 Tetra 标准的系统、终端和跨系统调度平台融合解决方案,其中还包含最新一代宽窄带融合终端产品,为安哥拉建设覆盖全境的专网通信集群网络。该项目总金额为 30,939,165 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 209,594,279.38 元)。截止目前,该项目正常履行,目前处于交付阶段。

7、2017年9月9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在通信服务、产品提供、资源共享等领域建立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正式签署《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合作协议》,该框架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截止目前,该项目合同处于洽谈阶段,金额及签约时间尚不确定。

8、2017年9月19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长沙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专用无线通信系统采购及集成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该项目主要内容为:长沙地铁 5 号线一期工程全线 18 个站点、控制中心及车辆段全部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包括 TETRA 集群交换机、基站、手持台、车载台、二次开发等,并提供相关设计、安装、培训、调试、验收等服务。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058.12 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签订合同,处于项目设计联络阶段。

9、2018年9月10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签订巴西ALAGOAS州公共安全网扩容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Hytera Communications DO BRASIL LTDA和HYTERA AMERICA, INC.共同成立的联合投标体“CONSORCIO HYTERA TETRA ALAGOAS”,与巴西阿拉戈斯州(ALAGOAS)公共安全部签署了关于巴西阿拉戈斯州公共安全网扩容项目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4,451.76万元,其中设备采购合同金额127.8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74.86万元),设备采用公司最新TETRA一体化室外基站;工程安装及维保合同金额2,122.28万雷亚尔(约合人民币3,576.90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正处于生产和硬件交付阶段。

10、2018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中标河北省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为通信系统2包的中标人,本项目主要是为雄安新区、保定、沧州、冀中、定州五个地区建设PDT数字集群网络,基本实现上述区域的PDT数字集群网络全覆盖,并提供PDT终端产品,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802.02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正处于交付阶段。

11、2019年1月2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中标菲律宾国家警察专业无线通信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由公司和菲律宾共和国(以下简称“菲律宾”)当地合作伙伴组成的联合投标体(以下简称“Joint Venture”)收到了菲律宾国家警察总局的中标通知书,联合投标体Joint Venture中标了采购编号为No.PNP-18-52G和No.PNP-18-53G的菲律宾国家警察专业无线通信设备采购项目,本次设备采购主要是对专业无线通信对讲机终端产品的采购,包括手持终端和车载台。本次中标总金额为302,471,087.90比索(约合人民币3,959.35万元),其中采购编号为No.PNP-18-52G的项目金额为192,665,792.00比索(约合人民币2,522.00万元),采购编号为No.PNP-18-53G的项目金额为109,805,295.90比索(约合人民币1,437.35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客户下发的采购订单,处于正常交付过程中。

12、2019年1月4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中标巴西CEARA州公共安全专网通信网络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下属的全资孙公司TELTRONIC Brazil LTDA中标巴西塞阿拉州公共安全专网通信网络项目,由公司建设覆盖全塞阿拉州的TETRA专网通信网络,并提供终端产品,建设完成后为塞阿拉州公共安全部提供为期4年的租赁和运维服务,中标金额1.18亿巴西雷亚尔(约合人民币2.14亿元)。2019年1月10日,TELTRONIC Brazil LTDA与巴西塞阿拉州公共安全与社会治安部就巴西塞阿拉州(CEARA)公共安全专网通信网络项目正式签署了合同,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中标巴西CEARA州公共安全专网通信网络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始交付。

13、2019年2月1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预中标中国移动和对讲自主品牌系列终端研发与量产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为“采购包二:和对讲H12终端及配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主要是根据相关招标文件要求,研发和生产满足相应技术指标的智能宽窄融合PoC终端以及配件,预计该项目采购框架金额约为2.88亿元(不含税)。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始交付。

14、2019年2月18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全资孙公司签署北美洲某城市轨道交通TETRA通信系统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Sepura plc(以下简称“赛普乐”)旗下孙公司与合作伙伴签订了关于北美洲某城市轨道交通TETRA通信系统项目的合同,该项目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500万元。该项目主要为北美洲某城市轨道交通现有线路和新建线路提供TETRA通信网络的建设、安装和调试,并提供Tetra终端设备及后续运维服务。截止目前,该项目正处于项目整体规划阶段。

15、2019年2月22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签订巴西GOIAS州公共安全部TETRA终端采购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司下属的全资孙公司TELTRONIC Brazil LTDA和TELTRONIC S.A.U.共同成立的联合投标体,与巴西戈亚斯州(GOIAS)公共安全部签署了关于巴西戈亚斯州警察TETRA终端采购项目的合同,合同金额6,166,071.24欧元(约合人民币4,705.33万元),主要是为巴西戈亚斯州警察提供TETRA终端产品,包括手持终端、车载台等。截止目前,该项目设备部分已经交付并且全额回款, 服务部分已经完成服务安装交付并且取得验收报告,目前进入客户培训阶段。

16、2019年2月25日,公司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西欧某国公共安全TETRA终端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赛普乐与西欧某国公共安全客户签署了TETRA终端设备的采购合同,该项目总金额约为1,290万英镑(折合人民币约1.13亿元)。截止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始交付。

(二)诉讼事项

1、摩托罗拉及其子公司诉公司及/或下属子公司专利、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

摩托罗拉及其子公司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专利、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行为,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提起了相应诉讼。具体如下:

2017年3月15日,公司的全资孙公司HYTERA AMERICA,INC.(以下简称“美国公司”)和HYTERA COMMUNICATIONS AMERICA(WEST),INC.(以下简称“美西公司”)收到来自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地区法院的两份诉讼,一份是摩托罗拉起诉公司及美国公司、美西公司专利侵权,共涉及7个专利;另一份是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MOTOROLA SOLUTIONS MALAYSIA SDN.BHD)起诉公司及美国公司、美西公司商业秘密侵权。上述两起起诉已由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地区法院受理,受理日期为美国时间2017年3月14日。

2017年3月29日,摩托罗拉就上述专利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平行诉讼调查申请。公司已针对摩托罗拉的主张提起不侵权抗辩及无效抗辩,ITC庭审已在2018年1月29日至2月2日期间于美国华盛顿完成。 摩托罗拉在最初提交ITC的诉状中主张七项专利,并于后期放弃其中三项。2018年7月4日,ITC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初步裁决,目前仍在审理的四项专利中,公司对其有限数量的权利要求侵权。法官同时也裁定,摩托罗拉的产品并未使用上述四项专利中的一项,因此,摩托罗拉不满足该专利的国内产业技术要求,因此公司并未就该专利违反美国《1930关税法案》337条款的规定。法官建议,根据相应条款对公司涉及侵权的产品颁布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和制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美国时间2018年11月16日,ITC对上述调查作出了最终裁决,对本案主审法官的初步裁决予以部分认同、部分修改、部分反驳和部分取消。ITC裁定公司对专利号为7,369,869、7,729,701、8,279,991的三项专利的部分权利要求侵权,并针对公司的侵权产品颁布了有限排除令和制止令。ITC同时裁定公司新产品对上述专利不构成任何侵权,并宣布终止本次调查。有限排除令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含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生产的涉及侵犯上述三项专利部分权利要求的产品及配件,未经许可禁止进入美国市场;制止令的主要内容是:禁止美国公司或美西公司在美国从事对上述侵权产品及配件的进口、销售、营销、宣传、分销、承诺销售、转让(出口除外)、发展美国代理商或分销商的活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通过指定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MSI提请ITC调查事项最终裁决结果的自愿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上述最终裁定于2019年1月15日通过总统审查,正式生效。截至目前双方均未上诉。由于公司新产品获得ITC的不侵权确认,目前公司新产品在美国的相关进口及销售活动正常。

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法院专利诉讼案在ITC调查程序终止后重启,庭审时间待定。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法院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继续进行,公司已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向法院提交对商业秘密案件的撤诉动议,并于2018年4月向法院提出简易程序动议(Summary Judgment Motion)。2018年8月2日,摩托罗拉向伊利诺伊州北部地区法院提出增加版权侵权的诉讼请求,目前法官已同意。目前本案仍在证据开示过程中。

2017年4月18日,摩托罗拉向德国杜塞尔多夫地区中级法院提起以Hytera Mobilfunk GmbH(以下简称“德国子公司”)为被告的专利侵权诉讼,涉及1个专利。德国子公司已针对原告主张提起不侵权抗辩。应公司要求,法庭决定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应摩托罗拉要求,法庭决定就同一诉讼请求追加公司为被告,另案审理。两案的庭审已于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9月11日进行,法院于当地时间2018年11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两案判决结果为公司与德国子公司在德销售的部分对讲机产品的TDMA直通模式和虚拟集群功能组合对摩托罗拉所持一项专利造成侵权。公司与德国子公司已暂停销售可能被判决影响的产品,同时已于2018年12月19日针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此外,德国子公司已于2018年1月11日对该专利提起无效诉讼。

2017年9月1日,摩托罗拉于德国曼海姆地区中级法院对德国子公司提起另一份专利侵权诉讼,涉及1个专利。德国子公司已针对原告主张提起不侵权抗辩,庭审已于2018年6月19日进行,法院于当地时间7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德国子公司在德国销售的部分对讲机产品的静噪和噪音抑制功能对摩托罗拉所持一项专利造成侵权。德国子公司已经暂停销售可能被判决影响的产品。同时德国子公司已于2018年7月23日针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7日对相应专利发起无效诉讼。

2017年7月31日,摩托罗拉对公司及Hytera Communications(Australia)PTY LTD(以下简称“澳洲子公司”)在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新南威尔士注册处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涉及3个专利。2017年12月4日,摩托罗拉更改起诉状增加因侵犯涉诉3个专利相关的商业秘密诉讼。公司已针对原告主张提起不侵权抗辩及无效抗辩,目前双方已完成证据开示,并处于证人证据交换阶段,预计将于2019年7月22日举行专利侵权部分诉求的庭审。2018年12月18日法官下达指令,允许摩托罗拉更改起诉状增加版权侵权及因侵犯版权相关的商业秘密诉讼,确认版权侵权相关证据开示的范围及截止日期,并确定将于2020年5月4日进行商业秘密、版权侵权部分的庭审。

2、公司诉摩托罗拉及其子公司和经销商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公司认为,摩托罗拉及其下属子公司和经销商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专利侵权、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通过法律途径对摩托罗拉及其下属子公司和经销商提起相应诉讼。具体如下:

2017年8月29日,公司在美国俄亥俄州北部联邦地区法院起诉摩托罗拉专利侵权,涉及1个专利。目前本案仍在证据开示过程中,开庭时间待定。

2017年9月14日,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地铁专网通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地铁专网通信市场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因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向原告赔偿人民币6000万元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组织下,本案于2018年3月16日、4月12日、6月1日进行过三轮庭前会议,双方代理律师参与庭前会议。法院尚未正式确定本案开庭时间。

2017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公司分别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和广州腾远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共同被告)专利侵权,共涉及2个专利,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因其专利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向原告赔偿人民币5000万元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对上述两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已于2018年3月19日被裁定驳回,2018年5月4日,摩托罗拉对上述两案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提出上诉,2018年7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摩托罗拉管辖权异议的上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前述两案于2018年11月20日第一次开庭,进行了证据交换,将于2019年4月16日第二次开庭。摩托罗拉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对前述2个专利提出无效审查,2018年6月26日,专利复审委对上述2个专利分别作出部分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公司针对前述两个专利无效决定,已于2018年8月21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被正式立案。

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对摩托罗拉的一项中国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提起了无效请求,专利复审委于2018年3月15日进行了口头审理,并于2018年7月27日发文通知维持该专利权有效。公司针对该决定,已于2018年9月12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被正式立案。

2017年12月4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美国公司、美西公司、POWERTRUNK, INC.和SEPURA PLC(赛普乐)依据《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案》和《克莱顿法案》在美国新泽西州联邦地区法院对摩托罗拉提起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诉讼。2018年7月25日,法官判决终止摩托罗拉提出的撤销案件的动议。2018年9月1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美国新泽西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修改起诉书的请求。新修改的起诉书增加诉由,称摩托罗拉在美国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不仅包括制定排他协定,还包括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以损害公司与经销商的商务关系。目前本案已经移交至伊利诺伊州北部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审理。

2019年3月25日,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摩托罗拉系统公司在成本优化型专网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因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向原告赔偿人民币7000万元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2019年3月25日,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摩托罗拉系统公司,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实施一件美国专利和一件澳大利亚专利的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就其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向原告赔偿人民币5000万元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04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9年4月1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周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智勇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040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9年4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以现场参与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是曾华、武美、欧阳辉、陈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送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4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9年 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042

2019

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