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近50万元,茅台电商前董事长聂永获减两个月刑期|茅台电商董事长怎么了

原标题:受贿近50万元,茅台电商前董事长聂永获减两个月刑期

贵州茅台集团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茅台电商公司)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聂永,去年12月因受贿近50万元(人民币,下同)被判刑3年零两个月。他其后以自首及积极退赃等为由上诉,近日经二审改判获刑3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周五(29日)公布二审判决书显示,贵州省铜仁市中院二审审理查明,原判认定2009年至2017年期间,上诉人聂永先后利用职务便利,为茅台酒经销商在茅台酒销售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近50万人民币的事实清楚,相关证据经一审法院举证、质证,查证属实,对一审法院认定的相关事实和证据依法予以确认。

二审判决书指出,原判审判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但未认定聂永有自首情节,导致量刑不当,应予改判,遂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人民币,下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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