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盛和夫:不良库存无处安放,不良资产又该何去何从?]

原标题:稻盛和夫:不良库存无处安放,不良资产又该何去何从?

経営のこころ

追求全体员工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幸福,为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京瓷公司以此作为经营目的。

贯彻健全资产原则

健全資産の原則を貫く

贯彻健全资产原则健全資産の原則を貫く

京瓷严格防止不良资产的发生。在必要的时候,买进必要的原料,生产必要的产品,这是原则。购买了多余的东西,或者生产了过剩的产品,就会出现不良库存,浪费不必要的经费。

而万一出现了不良资产,就要立即处理。这虽然会造成一时的损失,但不要顾忌眼前的数字,要拿出勇气,坚决把不良资产处理掉。如果不这样做,将问题搁置,只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一定要坚持在健全的资产状态下经营企业。

“陶瓷石块论”的由来

在京瓷成立的第三个年头,税务署的人上门来进行税务调查。

陶瓷制品是在高温炉中烧制而成的,因此无法避免损耗和次品的产生。举个例子,考虑到成品率,如果客户的订单要求生产1000个,实际就要生产1300个,在其中筛选1000个合格品交货。可有时实际的次品数量少于预期,原本预测的次品数为300个,结果只有100个,于是便有了1200个合格品。1000个给了客户后,还多出200个。考虑到客户将来可能会再次要求生产同款部件,于是把多出的200个合格品放入仓库。万一哪天需要,就可以直接提供给客户。于是,当时公司的仓库里堆满了这种“”剩余合格品”。而在税务调查中,这样的库存却产生了问题。

看到没有交予客户的合格品库存,税务署的人很自然地问道:“这些是什么?”

“这些是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而生产出来的东西。当时生产得太多,所以剩下了。”

税务署的工作人员又说:“那么这就算是库存了。我来看看当初的卖价是多少。”

于是,这些工作人员开始查看相应的单据。

“从单据上看,这东西当时每个售价100日元,现在仓库里有这么一堆。这属于公司资产,需要在评估后收税。”

“等一下。这是之前向客户交货后剩下的,之后对方再也没有下过同样的订单。这些部件以后到底能不能卖出去还不知道呢。但考虑到万一客户再下单时,就能直接提供现货,所以觉得扔掉太可惜了,这才留着的。”

“你也说了,就是因为有卖掉的可能,所以才留着的。这样的话,就等于是资产。既然是资产,就要缴纳相应的税金。”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提出了“陶瓷石块论”。

“该部件是按照客户要求特别定制生产的,没有剩余价值。如果客户不再下同样的订单,就等于是废品一堆。如果是糕点之类,或许还能通过打折来卖掉,但该部件除了下单的客户以外,对别人来说,是毫无用处的,和路边的石块没有区别。要是以后卖出去了,我们自然会报税纳税,但目前请把其资产价值评定为零。我们绝对没有瞒报逃税的意思。”

即便我这么说,税务署的人却仍然坚持己见,认为这属于合格品库存。不管我再怎么解释“如果卖不掉的话,它们等于是石块”,对方依旧不予理睬。仅仅生产过一次的部件尚且如此,如果是客户多次要求定制的部件,由于发生过数次“接单、生产、交货”的商业行为,税务署的人就愈发视其为企业资产。

“只是目前没订单而已,等到订单再来,(这些东西)不就能卖掉了吗?”

“不是这样的,该部件用于客户的试生产,如今生产已经结束,对方也告知我们,不再需要它们了。”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留着呢?不需要的话,扔掉不就行了?”

“扔掉的话太可惜了。而且,万一将来客户再需要同样的部件,我们又得从零开始做,太麻烦了。”

“既然它们具有这样的价值,就属于资产范畴,必须缴纳税金。”

面对这样的说辞,我当时也一筹莫展。“白白扔掉实在太可惜,即便纳税,也要留着”。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可后来仔细一想,根本没指望能卖出去的东西,一旦被视为公司资产,就会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目中成为半成品或商品库存,最终成为所得的一部分而被收税。

“价值如石块之物,卖出去的希望渺茫,却不得不为之交税。即便视其为资产,也属于不良资产”。随着这种想法的萌芽,我开始下决心扔掉无用之物。

抛弃不良资产,保留健全资产

不仅是剩余合格品的库存问题,我还曾与税务署争执“用于陶瓷部件成型的模具是否应该归于公司资产”的问题。 一旦接到客户的试制订单,哪怕最初只要求生产500个,也需要先打造出精密模具。由于是试制品,可能在生产500 个之后就不再生产。如果开模费用由京瓷承担,一旦发生“试制完成后未获得量产订单”的情况,就会蒙受损失。如果开模费用由客户支付,则公司就没有负担了。

模具往往价格不菲,在完成试制品并交货后,公司会把模具保管起来,以备将来量产之用。随着试制业务的不断增加,公司里堆满了这种“价值不明”的模具,至于它们到底还能不能再派上用场,什么时候再派上用场,完全不清楚。

从财务角度看,模具属于固定资产,会分期折旧。可模具在试制结束后,其实就已经完成了“使命”,不再具有价值,而且客户也已经支付了开模费用。因此,它们只是放在仓库一角的什物而已,并无价值。

可税务署的人却说:“这么多模具都应该归入公司资产,然后按照法定耐用年数进行折旧。”

于是,模具也被征了税。

由于使用次数不多,因此模具看起来很新,精度也很高。可根本不知道何时才能再派上用场,很可能再也没用了。一旦被归为企业资产,即便头一年有一定百分比的折旧,也得交好几年的税。

不管我再怎么解释“这是试制用的模具,已经完成了使命,以后不会再来同款订单了,所以它们没有价值”,税务署的人还是一贯地不予理解。他们认为:“既然如此,那把它们都粉碎掉得了。当废品处理掉的话,就不算是企业资产。”

把还能使用的模具报废处理,对于当时的我而言,在心里还是有点抵触的。而且考虑到或许客户日后还会要求试制三五个,到时再重新开模就太麻烦了,所以我总是不自觉地保留模具,以备不时之需。可在税务署的征税之下,模具究竟是粉碎还是留下,成了困扰我的问题。

有的企业家却根本无法体会这种烦恼,因为他们不假思索地把这些事务全权交给了财务主管和税务顾问。“由于您的努力经营,公司的结算结果如下,产生了该数额的利润,所以需要缴纳该数额的税金”,企业家在听了这样的汇报后,由于对财务知识一窍不通,所以只知道按照报表数字交税。

什么是库存?在法律上有其定义。但却有不少企业把已经失去价值的备用品和商品归入企业资产。表面上看,企业似乎经营得不错,可等到实物变现时,却发现大量卖不掉的不良库存和不良资产。这样的情况绝非个例,而是普遍存在。

想必各位企业家也有同感。即便是能够卖掉的库存品,一旦在仓库里的时间超过3年,就只能超低价贱卖了。对于这样的不良库存和不良资产,企业家必须亲自盘点,尽量舍弃不需要的东西。

这种“舍弃”的工作,许多企业家其实都在实行,但他们的做法往往是“在产生利润的时候舍弃”。一旦产生利润,就必须交税,于是不少企业家会彻底舍弃不良库存;反之,在无利润进账时,如果舍弃多余的资材,就会出现赤字,于是企业家会采取截然相反的方针——“能不扔就不扔”。可见,对于不良库存和不良资产的去留问题,企业家往往根据“自身利害”来决定,其目的是调整结算的账面数据。

而我想强调“舍弃不良资产与自身利害无关”。不管有无利润,企业都应该努力做到“只保留健全资产”。如果能够坚持这种健全的经营方式,即便遭受经济低迷的打击,也能在财务上有所富余。打个比方,哪怕公司的利润率只有3%,但“全是健全资产的3%”和“掺杂不良资产的3%”,二者可谓天壤之别。尤其在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这样的差距更是会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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