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中介贷15万变19.8万 让贷款人承担多贷4.8万的利息?公司:督促解决]

原标题:找中介贷15万变19.8万 让贷款人承担多贷4.8万的利息?公司:督促解决

去年12月,成都的赵女士通过中介向银行借款15万元,而借款实际数额却变成了19.8万元。之后,中介同意退还的多余借款却未退入银行,而当贷款者要求中介公司退还这笔钱时,中介却以公司解散为由不愿全额退,这致使黄女士不得不背负多出的利息及近5万元的本金。黄女士想找中介讨要说法,却发现公司早已更名。黄女士表示,若最终协商不下,她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今日(7月28日)上午,贷款中介公司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业务员把钱款当作手续费暂扣,他们将督促具体经办人今日与黄女士联系,协商退款事宜,尽快解决此事。

买房急需用钱

她通过中介向银行借款

去年12月,黄女士因买房急需用钱,情急之下便在网络上搜索贷款渠道。12月4日,她联系上一家名叫成都奇幻花园科技有限公司(凤姐助贷)的贷款中介,准备贷款15万元。最终她通过中信银行成都武侯支行成功贷款,贷款手续费为4388元(已支付1000元),借款形式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每月还利息,一年后归还所有本金。

↑黄女士贷款的中介公司。

黄女士说,从她进入中介公司到资料审核到实际放款,整个过程仅1个多小时,整个借款过程均由中介一手操办,包括征信查询及签署借款申请等,1个多小时后贷的款项就到了自己的账户。可当贷款拿到手时,黄女士发现,银行实际的放款数额为19.8万元,比自己所需数额多出4.8万元。

在黄女士要求下,中介公司同意将多出的4.8万元返还给银行。通过贷款中介工作人员的操作,她看到中介公司把钱打入一个叫“中信银行管理总部”的账号。而当黄女士以为一切都按约定进行时,到第二个月还利息时才发现,原本六七百元的利息竟涨到了1000多元。

通过黄女士提供的银行流水,红星新闻记者看到,2019年12月4日,黄女士尾号为060的中信银行卡收到198900元贷款。当天,共计47999.65元又通过3笔转到账户名为“中信银行管理总部”的账户中。2019年12月21日,第一次应还利息为653.72元,但到了第二个月(2020年1月21日),还款利息变为1153.62元。

多方询问后黄女士才知道,中介公司当时并未把多出的4.8万元贷款打给银行,而是辗转转到自家公司名下。黄女士说,起初中介公司还安慰她,让她不用担心,多出的这部分利息将由他们来付,可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快半年,中介公司一次都未承担过多出的利息。期间黄女士曾多次找到中介公司,要求偿还这部分贷款和利息,而该公司以经营不善公司解散为由,只同意归还1.8万元,并要求黄女士在拿到1.8万元后写下《了结协议》,不再纠缠此事。

↑黄女士贷款的中介公司,今年4月去看已人去楼空。

贷款中介公司业务员:

曾向公司领导层反映,但没协商成功

“我肯定不会同意,明明是他们把贷款拿走,为什么我来还?”黄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为此她多次报警,但依旧未果。对于款项打入的是“中信银行管理总部”账户,银行方面表示这并不是银行的账户,4.8万元也没有打入银行,希望客户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黄女士聘请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4.8万元到底打到了哪里?当时负责给黄女士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李幸表示不清楚,他说自己只是公司负责前期工作的业务人员,此事发生后,他也曾向公司领导层反映退款的事情,但最后没有协商成功。李幸表示他也没有办法,因为公司在过完年之后就解散了,他也希望黄女士能尽快退钱,“若她有任何需要,我也愿意配合。”

贷款中介公司高层回应:

今日将致电客户,制定计划结清款项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到,成都奇幻花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幻公司)于今年6月12日将公司名字变更为成都汇融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同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蒲雯变更为张成珍。记者注意到,该公司业务范围为: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消费信贷及其他逾期账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受银行委托对个人逾期贷款进行缴款通知服务等。

为什么欠款当时没有还回银行?7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原奇幻公司权证方面负责人邓旭东,在得知记者意图后,他表示将查证后再做回复。

7月28日上午,邓旭东查明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中信银行有个贷款产品,只要征信能审核通过,符合银行的标准,贷款很快就能审批下来。他们公司做的就是帮客户推荐好的产品,对不懂操作的客户帮忙操作。但他表示,这个事情与银行无关,他们公司和银行当时都是通过正规手续帮客户办理贷款。但当时贷款时,因为业务员没有向客户表达清楚“这笔钱(4.8万元)到底是公司收的贷款手续费,还是帮银行代收的保管费用,所以业务员就把这笔钱当作手续费给暂时扣了下来”。

几天前,黄女士也曾向他致电,邓旭东表示,虽然现在公司不在了,但公司之前对这笔业务是有提成的,“之前哪些人得利,现在该怎么拿出来就怎么拿。”他表示,今日(7月28日)下午将督促经办人给客户致电,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结清款项,尽快解决此事。邓旭东表示,“他们以公司名义收取这笔款项涉嫌欺诈,若经办人或业务员存在逃避的态度,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不仅客户要走,我们也会走。”

最后邓旭东表示,由于国家对贷款服务费没有相应规范,“不像二手房中介费规定了只能收多少。”所以有时他们也无法监管,但他表示,“收费要收在明处,要收得客户满意。”

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章玲 实习生 谭元锴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彭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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