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面推进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工作方案(2020-2022年)(市办字[2019]198号)》有关要求,确保支持政策落地实施,按照《西安市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PART1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鼓励建设多式联运枢纽站场,开展空铁联运和公铁联运示范,对我市纳入国家示范工程的承担单位(企业)按中央补助资金的20%给予支持。
本条款属于认证类政策,采用事后奖补方式,申报程序按照省上有关文件执行。
01
申报对象:
注册地、纳税地均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的开展空铁联运和公铁联运示范、建设多式联运枢纽站场的承担单位(企业)。
02
申报材料:
(1)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支持政策申请表(评级、认证类);
(2)企业成功入选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文件资料;
(3)企业获得中央补助资金的文件资料和资金凭证;
(4)资金申请报告;
(5)获得评定等级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相关佐证资料;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9)真实性承诺函;
(10)开户行许可复印件;
(二)对在我市注册且接入省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平台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给予其所缴纳增值税35%的等额资金奖励。
本条款属于认证类政策,采用事后奖补方式执行。
01
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且接入省道路货物运输监管平台的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
02
申报材料:
(1)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支持政策申请表(评级、认证类);
(2)企业通过省级交通部门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并持有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一年度会计报表;
(4)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前一年度增值税完税凭证;
注:2019年被确定为网络货运(无车承运人)的企业,完税凭证开具日期以该公司拿到无车承运人试点资格(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格)日起至当年度12月31日;
(5)资金申请报告;
(6)获得评定等级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相关佐证资料;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
(10)真实性承诺函;
(11)开户行许可复印件;
PART2
申报条件和要求
1
注册地、纳税地均在西安市(含西咸新区)的独立法人企业及项目实施主体。
2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舆情发生。
3
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经营行为。
4
企业不可重复申报资助项目,已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一旦发现则取消资格。
5
各类项目资金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复印件清晰、要素齐全,对于在上报资料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追缴全部补助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PART3
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限
(一)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支持政策的实施遵循“一窗受理、分头实施、统一监管”原则,由西安市大力发展“三个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三个经济”办公室)负责申报项目的统一受理、追踪问效。
(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xadrc.xa.gov.cn),进入“三个经济”支持政策申报平台,根据《西安市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及本申报指南,填写“三个经济支持政策申请表”,编制并提交申报资料。
(三)资质审查。“三个经济”办公室按照企业申报政策类别将申报项目分类转发,各项政策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企业的资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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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下列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审查企业相关资质: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企业营业执照;
西安市统计局负责核查是否纳入规上企业;提供相关行业排名及营业收入数据;
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核查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
西安市信息中心(西安市联合征信中心)负责核查企业信用信息情况;
西安市税务局负责核查企业纳税情况及地方留成情况。
(四)资质审核。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区县(开发区)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后确定补助资金发放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程序提出符合补助资金发放条件的拨款申请,所需资金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市办字〔2019〕198号)之规定,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并由申报企业所属区县、开发区进行兑付。
(六)申报时间:以“三个经济”办公室公布时间为准。
(七)“三个经济”支持政策奖补资金实施最高限额原则,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最高一项执行。同一企业当年获得的市级财政奖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缴纳税收的市级留成部分。凡财政奖补政策,原则上仅为对上一年度的达标奖励(从2019年1月1日起)。
来源: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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