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殡仪公司涉“恶势力”集团案开庭家属喊冤】

原标题:五常殡仪公司涉“恶势力”集团案开庭家属喊冤

文 / 常浩明 邹杰军

2020年7月24日上午,五常市五常殡仪有限公司(下称:五常殡仪公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在五常市法院开庭审理,嫌疑人汪淑清等对被定性为“恶势力”集团犯罪提出异议,并否认有强迫交易行为,还称《询问笔录》部分失实。多名家属为其喊冤。

那么,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案子呢?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五常殡仪公司的由来

五常殡仪公司坐落于距离市中心5公里左右的房身岗村(是五常安家镇的房身岗村)。

早在2002年,五常市相关部门决定由时任市第一殡仪馆馆长的汪淑清牵头对连年亏损的市第一殡仪馆进行改制组建股份制民营企业,并自行外迁。汪淑清牵头按照公司法,由老职工王某军、韩某利、许某晶、崔某华等共同出资,成立了民营企业——五常殡仪公司,还将殡仪馆外迁至房身岗村。

“五常殡仪公司拥有合法手续,汪淑清她们守法经营,企业逐步扭转了亏损状态,慢慢好了起来。汪淑清也赢得了很多荣誉。在1997年、2000年、2001年她被五常市、哈尔滨市民政局授予殡葬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999年五常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授予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1年哈尔滨市委授予她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3年哈尔滨市妇联授予她哈尔滨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3年、2007年她被选为五常市第三、四届人大代表;2008年她被选为哈尔滨市第十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王某某称,“最近几年,五常殡仪公司开始有了较好的收益。可让我们始料不及的是,汪淑清她们这些守法经营的老弱病残竟然被扣上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帽子被抓了。”

汪淑清等7人被逮捕

2019年9月7日,西瓜视频播报了这样一条消息:五常市打掉两个殡葬业“恶势力”犯罪集团。2019年6月20号,警方发现殡仪馆公司有强迫交易软暴力等行为。董事长汪某清、总经理(股东)韩某利、业务经理兼会计(股东)许某晶、出纳员兼超市和食堂负责人(股东)崔某华4人,指使前台开票人员汪某利和火化间经理蔡某峰以老百姓不买骨灰盒就不给开票拖延出骨灰等软暴力行为故意刁难强迫百姓购买骨灰盒。经查,2002年10月以来,以汪某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直对被害人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目前警方破获汪某清强迫交易等案件14起,查扣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共计5786万元。在2018年7月3日,我们进行了统一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在人已经全部刑事拘留并已经批准逮捕。

西瓜视频所说“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75岁的汪淑清,患严重心脏病、糖尿病;57岁的韩某利,右腿残疾,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56岁的王某军,患有严重痛风病,行走不便;59岁的许某晶,患有甲状腺癌;60岁的崔某华,患有淋巴癌;45岁的汪某利,患有甲状腺癌;53岁的火化间主任蔡某峰(2016年离开五常殡仪公司)。他们均被指控涉嫌强迫交易罪。

“我真的不明白,始终守法经营,都无劣迹前科,且重病缠身的75岁老人汪淑清与3名癌症患者和2名残疾人以及1名4年前就离开公司的人,怎么就能成了涉嫌强迫交易罪的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汪淑清的丈夫王某某含泪说:“这是办案机关将一般的民事纠纷刻意拔高造成的冤假错案。”

拭目以待判决结果

2020年6月18日,五常电视台播报了《五常市公安局关于征集五常市五常殡仪馆有限公司、五常市拉林殡仪馆涉嫌强迫交易“恶势力”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在五常殡仪馆、拉林殡仪馆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到属地派出所举报和反映情况。一、有无威胁强迫交易购买骨灰盒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有强迫购买花圈纸牛马等殡葬用品并高价收费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有无强迫提供礼仪抬尸服务,且高额收费的违法犯罪行为。四、有无在取骨灰时存在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五、有无威胁恐吓辱骂殴打他人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这个通告,在五常市引起了轰动。

此外,办案机关还采用其他手段广泛征集五常殡仪公司“恶势力”集团违法犯罪线索。

此后,案子终于到了五常市法院,并于7月24日开庭庭审理。但崔某华没能等到这一天,她已于20天前因癌症去世。

庭审时,汪淑清的丈夫王某某、儿子王某、许某晶的丈夫张某、韩某利的妻子陈某某等参加了旁听。他们向媒体介绍了庭审情况。

“汪淑清她们6人都对被定性为‘恶势力’集团犯罪提出异议,都否认有强迫交易行为。”张某称,“汪淑清、许某晶、韩某利等都认为《询问笔录》和自己的供述不一样。汪淑清还说,办案人员准备好笔录让她签字。”

“汪淑清她们不认可被定性为‘恶势力’集团犯罪,都否认有强迫交易行为。”陈某某称,“汪淑清、韩某利她们6人都认为《询问笔录》不完全属实,比如,笔录说不买骨灰盒就不给火化,这连程序都不对,程序是先火化,最后买骨灰盒。”

“律师当庭对定性为‘恶势力’集团犯罪提出异议,认为不构成‘恶势力’集团犯罪;对定性为自然人犯罪提出异议;认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以及所定的强迫交易数额。律师还指出,在法院开庭的前一天公安机关还在补充侦查材料,而侦查机关在起诉审判阶段还在补充侦查的材料不具备法律效力。”王某称,“汪淑清等6人对定性为‘恶势力’集团犯罪提出异议,并全部否定有强迫交易行为,对所定的强迫交易数额提出异议。”

“6名被告人在背对背的情况下,全部认为《询问笔录》有部分不真实。”王某称,“汪淑清当庭说,办案人员拿着打好的笔录让她签字,她认为不真实,后办案人员审问她6个多小时,反复修改笔录。她70多岁了,头晕眼花没法看清笔录内容就签字了。自己没说过的话不知道怎么就记到笔录里了,这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律师认为公安机关可能存在诱供、诈供行为,并当庭向法官提出提供公安机关讯问时的音频、视频的请求但被拒绝。”

“办案人员搞了自2002年起的2035份强迫交易‘受害者’《询问笔录》,又一一对应搞了2035份证词来证明笔录的真实性,但这些笔录和证词除姓名、时间和金额有异,其他均相同。律师对这些笔录、证词当庭提出了异议:不应具有法律效力。”王某称,“每个在五常殡仪馆火化者都有登记、死亡证明存根等,但有200多份笔录所涉的火化者却在殡仪馆没有记载而‘受害人’还不能提供火化证和相关票据。这显然是造假。”

“笔录和证词说在2002年至2011年五常殡仪公司就强迫丧主接受礼仪、抬尸服务并收取600元或400元的费用。而事实上从2012年起公司才开始礼仪、抬尸的服务。”王某称,“查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30日的服务记录卡,发现有136起笔录和证词所说的强迫买花圈是不存在的,因为这136具遗体是到殡仪馆后直接送去火化间火化的,根本不用花圈。”

“有7份笔录、证言指汪某利在2013年1月16日至22日和2018年9月初以拖延办理手续为手段搞强迫交易,而这两个时段他都在外地旅游。”王某称,“笔录和证词都显示自2002年起,强迫购买的花圈价格是200—300元,骨灰盒的价格则成千上万元,而事实是在2002年公司成立之初花圈的售价为30元、50元、80元、100元。到2013年前后价格才逐渐提高到50元、80元、100元、200元。而且,到现在依然是这个价格。公司成立时骨灰盒最贵也不超过1000元。”

“办案机关不仅冻结汪淑清、崔某华等人的房产和银行存款,还冻结了汪淑清儿子、儿媳、孙女、孙子名下的银行卡、股票账户、房产等,甚至连我的退休金都冻结了。” 王某某激动地说,“这让我怎么生活?!”

7月24日的庭审进行了一整天,何时宣判尚不得而知。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判决结果吧。我们坚信,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五常市法院会基于事实、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的。

对于五常殡仪公司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案,媒体将继续关注。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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