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过“周岁”:市值破万亿,未来还有十大期待!_

原标题:科创板过“周岁”:市值破万亿,未来还有十大期待!

2020年7月22日,科创板迎来一周岁生日。

上交所送上一份周岁“贺礼”:上证综合指数编制方案修订于7月22日起正式实施。在纳入科创板上市证券后,上证综合指数对沪市整体表现反映得更加客观、科学。

自出生以来,科创板一直跑在“快车道”上。自首次提出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到科创板正式开板仅历时220天,至正式开市仅260天。自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市交易至今,科创板上市公司达105家,总市值突破1.60万亿元。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成功离不开包容的上市标准、严格的信披机制、市场化的交易制度、高效的并购重组、严格的退市制度、优质企业的培育等一整套系统化制度及安排,这些制度的设计值得A股存量板块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充分借鉴。”申万宏源研究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上海总站共同发布的《科创板白皮书2020》(以下简称《白皮书》)中写道。

《白皮书》显示,在注册制的“加持”下,科创板上市新股数量位居四大板块首位。截至2020年5月31日,科创板已累计发行新股109只,融资额合计1270亿元,融资额仅次于主板的1386亿元,分别占同期A股发行新股数和融资总额的39%、42%。《白皮书》认为,尽管科创板“后来居上”,但并未对存量的非科创板新股发行形成挤出。

截至2020年5月31日,整体过会率为98.04%,注册通过率高达96.75%,有3家企业在上市委审议阶段被否,1家企业在注册环节不予注册。从被否原因来看,核心技术先进性不足,和未能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情况是未通过的首要因素。

保持核心技术水平领先程度的主要因素之一取决于其研发投入力度。相比非科创板企业,科创板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研发投入合计与营业收入之比明显更高,平均为11.48%。

科创板的上市标准上更具有包容性,接受同股不同权,并允许满足一定要求的尚未盈利的企业上市。截至2020年5月31日,科创板已有1家同股不同权企业(优刻得)、1家红筹企业(华润微)、3家未盈利企业(泽璟制药、百奥泰、沪硅产业)发行上市。此外首家受理的红筹企业九号智能目前处于已问询阶段。

从实际发行结果看,企业首发市值明显高于其选择的上市市值标准。前109家科创板已发行企业首发市值位于14亿元~620亿元,平均为65亿元,其中49%首发市值在100亿元以上。

根据Wind统计,从已上市科创板企业所属六大领域分布看,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新股数量明显占优,多达43只,其次是生物医药行业(26只)和新材料行业(18只),合计占科创板新股上市总量的79.09%。

科创板的上市公司不少是细分行业的龙头,盈利能力突出。整体来看,科创板新股上市首年均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近三年营收和扣非归母净利的复合增速平均分别为25.75%、53.04%,明显高于同期非科创板新股的18.18%和15.48%;且科创板新股近三年平均毛利率、ROE水平分别为51.33%、16.04%,也均高于非科创板新股。

从上市企业性质看,科创板支持实体企业做大做强,尤其是民企。

已上市105家科创板企业中民企数量占77.1%,超过同期主板(69.8%),低于中小板(80.0%)和创业板(94.2%)。

2020年6月19日,上交所正式对外公告科创板50指数的编制方案,在于2020年7月22日收盘后发布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历史行情,7月23日正式发布实时行情。《白书皮》建议后期不断完善科创板指数体系。相关指数推出之后,建议择机发行ETF基金,鼓励基金公司出借其ETF中的科创板个股,不断丰富科创板投资品种。

科创板退市制度可谓A股“史上最严”,《白皮书》建议通过包括融资、信披等机制在内的优化调整,引导或倒逼绩差小盘类僵尸企业主动退市。

此外,《白皮书》还建议择机扩大沪港通的覆盖范围,精选科创板股票纳入其中,并积极争取科创板纳入明晟指数,持续引入外资“活水”,不断提升科创板投融资的国际化程度。

附:

《科创板白皮书2020》(上篇)

(一)科创板运行大事记

自2019年7月22日正式开市交易至今,科创板已平稳运行近一载,上市公司达105家,总市值突破1.60万亿元。在证监会、上交所的齐心协力中,上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科创板的推进深刻展现出具有时代特征的高效率。自首次提出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至科创板正式开板仅历时220天,至正式开市仅260天。

(二)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创新突破,宽严并举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整套制度安排,主要体现了以下几大特征:上市定位和上市门槛上兼具独特性和包容性,重点支持新技术、新产业企业,接受符合条件的红筹企业、同股不同权企业、符合条件的尚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并设立了“5+2”套上市标准;新股定价上,呈现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参与格局;配售安排上,更加倾向于网下机构投资者,并对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和二级市场投资设置较高门槛;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上,综合考量了风险承受能力和二级市场投资活跃度;交易制度上,涨跌幅限制更加宽松,有利于二级市场更充分博弈;退市制度堪称A股最严,取消暂停上市,不设重新上市,实行“一退到底”;另外,注册制审核强调信息披露质量,科创板对科创公司信披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三)受理审核有序推进,问询聚焦关键核心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借鉴实行注册制的境外证券市场有关做法及其设计理念,对证监会与上交所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中的有关职责做了明确划分。其中,上交所负责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主要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并承担对上交所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等职责。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在上市标准上更具有包容性和多元化,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市门槛放低,而是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截至2020年5月31日,整体过会率为98.04%,注册通过率高达96.75%,有3家企业在上市委审议阶段被否,1家企业在注册环节不予注册。从被否原因来看,核心技术先进性不足和未能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情况是未通过的首要因素。

(四)上市数量居首位,企业类型更多样

截至2020年5月31日,科创板已累计发行新股109只,融资额合计1270亿元,新股数量位居同期四大板块首位,融资额仅次于主板的1386亿元,分别占同期A股发行新股数和融资总额的39%、42%。尽管科创板“后来居上”,但并未对存量的非科创板新股发行形成挤出。

科创板上市标准上更具有包容性:除了针对同股同权企业设置5套上市标准外,还允许符合条件的红筹企业以CDR形式在科创板上市、有条件接受同股不同权,并允许满足一定要求的尚未盈利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截至2020年5月31日,科创板已有1家同股不同权企业(优刻得)、1家红筹企业(华润微)、3家未盈利企业(泽璟制药、百奥泰、沪硅产业)发行上市。此外首家受理的红筹企业九号智能目前处于已问询阶段。

科创板允许同股不同权和红筹企业上市,这一制度上的重大突破有助于吸引更多优质的境外科创企业回归A股,这对于提升A股上市公司质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A股国际化进程均有重大意义。科创板在上市门槛上放松盈利要求,允许亏损企业上市,对于支持创新能力突出而尚未实现盈利的科技类企业而言犹如雪中送炭,尤其是对于创新药企,将加快提升我国整体医药研发水平,推动医疗水平进步。

从实际发行结果看,企业首发市值明显高于其选择的上市市值标准。前109家科创板已发行企业首发市值位于14亿元~620亿元,平均为65亿元,其中49%首发市值在100亿元以上。

(五)科创属性突出,细分龙头耀眼

核心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竞争力,以及企业上市后的持续经营能力。目前我国多数科技企业还是处于攻坚克难的成长期,有一定的技术领先优势,但有重大技术突破、处于国际竞争优势前列的企业,为数尚不占优。从科创板已上市企业的技术水平来看,整体能够反映我国现阶段的科技发展水平。已上市企业公告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占比高达64%,有占比20%的企业国际领先,其中不乏各领域的细分龙头企业。保持核心技术水平领先程度的主要因素之一取决于其研发投入力度。相比非科创板企业,科创板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研发投入合计与营业收入之比明显更高,平均为11.48%。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全部已上市科创板新股中有95只(仅统计上市后公告了首份财报数据的新股,本小节后文同)均公告了上市首年的财报数据。整体来看,科创板新股上市首年均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双增长,近三年营收和扣非归母净利的复合增速平均分别为25.75%、53.04%,明显高于同期非科创板新股的18.18%和15.48%;且科创板新股近三年平均毛利率、ROE水平分别为51.33%、16.04%,也均高于非科创板新股,显示科创板新股较强的盈利能力。

科创企业的孵化成长离不开适宜的土壤,而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的省份和直辖市,拥有众多科技创新资源和人才资源,为培育科技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从上市企业所属地域来看,也主要集中分布在江苏、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科技创新活跃、经济发达地区,数量合计占比达78.1%。其中江浙沪等地民企活跃度高,企业创新能力突出,成为科创企业成长的摇篮。

从上市企业性质看,科创板支持实体企业做大做强,尤其是民企。根据Wind 统计,已上市105家科创板企业中民企数量占77.1%,超过同期主板(69.8%),低于中小板(80.0%)和创业板(94.2%)。

根据Wind统计,从已上市科创板企业所属六大领域分布看,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新股数量明显占优,多达43只,其次是生物医药行业(26只)和新材料行业(18只),合计占科创板新股上市总量的79.09%。

(六)发行市场化程度提升,配售倾向长期投资者

在科创板强调多方参与主体相互博弈制衡的机制下,已发行的科创板定价结果也比较充分地体现出市场化特征。科创板首发估值水平整体与二级市场接轨程度更高,首发定价估值更有区分度,不同质地的科创企业的内在价值在科创板的首发定价中能得到更充分的体现。截至5月底,已发行科创板新股的中证指数行业(下同)首发市盈率均值区间较宽:23.40倍-181.85倍,中值48.26倍。同时,首发定价市盈率也能体现出不同的行业的估值属性特征,比如按证监会行业分类,互联网、医药、软件、高端装备(专用设备制造业)等长周期景气度更高行业的首发PE相比同期A股其他板块平均23倍附近的水平,有更高的溢价,而金属制品、环保、交运等行业首发PE偏低,相比同期A股其他板块首发PE溢价率也更低。

考虑到科创板企业高成长高风险的属性,从投资风险适当性管理角度,科创板新股的网下发行配售仅限于机构投资者,目前主要涵盖公募基金、券商、私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和QFII,从配售数量构成上看,以公募基金为主,占各月配售对象总数的约60%-70%,如果加上同样投资周期更长,代表更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社保、年金、保险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QFII),则长期机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数量的占比约为65%-75%。科创板网下配售的投资者结构兼顾了投资适当性和最终参与主体的普惠性。

中介机构是连接发行人和投资人的重要环节,加强对中介结构的监管和追责、提升中介机构执业规范性和专业度,是确保证券发行依法合规顺利开展的必要举措。通常认为,拥有更高市场知名度、更丰富项目经验的头部中介机构在执业规范性和专业度上往往更有保障。已发行的科创板新股中介机构的分布呈现较为明显的头部效应:前十家保荐机构和前十大审计机构累计承接了已发行科创板项目的56%和81%,律所的集中度略低,前十大的项目累计占比为25%。

(七)上市运行平稳,市场博弈充分

科创板主要面向高科技创新企业,未来发展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同时引入更市场化的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投资波动性和风险相比目前非科创板均更高。相比创业板核准制下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开户门槛,科创板进一步提高至50万元资产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这一适当性要求兼顾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科创板市场的流动性。根据上交所提供的数据,截至2020年5月20日,开通科创板权限账户数达到590万户,为沪市账户总数的2.48%,较2019年6月27日发行的首只新股华兴源创网上申购账户数275.6万户增幅达114%。

科创板市场化询价机制下,发行定价市场化程度提高,同时放开上市初期交易涨跌幅限制,更有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发挥,尽快形成合理价格。截至5月底,科创板已上市新股105只,首日平均涨幅为136.2%。开板初期,首日涨幅与当月新股供给量负向相关性较强。根据Wind分类,科创板六大行业中生物产业(148.04%)、新一代信息技术(146.33%)行业首日收盘涨幅相对领先,而相关服务业的唯一标的中国电研首日涨幅仅为43.27%。从申万行业一级分类来看,农林牧渔(318.30%)、通信(280.68%)、钢铁行业(210.20%) 首日涨幅居前,国防军工(85.57%)、公用事业(91.74%)和食品饮料(93.18%)相对靠后。

从换手率指标看,科创板企业二级市场交易初期活跃度高于非科创板。新股上市首日交投活跃,月度首日平均换手率维持66%~78%的高位,高于同期非科创板新股月度开板日平均换手率(45%~62%)。与其他板块新股表现类似,科创板新股上市初期交投比较活跃,之后开始逐渐回归理性。

与非科创板新股上市满3个月后才可融券卖空不同的是,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助于加速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现。从融资融券比值来看,科创板多空力量更为均衡。科创板融资融券比值整体位于1.0~4.8倍水平,而同期非科创板比值高达47.7~153.9倍。

下篇:科创板的成功经验及展望

供给、需求和金融是经济平衡发展的三角框架,中国经济需要三者相互支撑的稳态运行。中国资本市场作为金融服务的重要提供方,在稳定恢复经济增长中,可从加大对民营及中小微企业服务、进一步推动科创发展、帮助实体经济做好风险管理三方面精准发力,从而为经济下行周期保持再平衡更好地发挥作用。科创板作为试点注册制的先行者,架起了金融资本与科创要素深度链接的桥梁。正如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所说,科创板的特殊性和探索性就在于,制度许可构建了一种宽松的财务规则、宽容的成长态度,对探索和创新给予足够的试错弹性,对进入无人区或稀缺地带的技术研发给予充分的容错空间,利用金融援助之手把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地方,从而为宏观经济培育了大量良性的微观种子。

回望科创板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全历程,其中凝聚了高远战略智慧的指引、制度规划者的锐意革新,以及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归位尽责。总的来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过程中,已上市企业科创属性突出、市场化询价、定价、配售制度取得积极成果,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得以充分发挥,科创板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崭新篇章。

(一)科创板成功的试点经验值得推广复制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接受央视专访时曾明确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在关键制度创新上实现突破的改革,也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块特殊试验田。从改革实践成果来看,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契合中国经济结构和我国科创生态实情量身定制的改革,相比核准制,注册制更突出发行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地位,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将“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些更加市场化和法治化的有益探索,理应被复制、推广至资本市场存量改革的广阔天地。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成功离不开包容的上市标准、严格的信披机制、市场化的交易制度、高效的并购重组、严格的退市制度、优质企业的培育等一整套系统化制度及安排,这些制度的设计值得A股存量板块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充分借鉴:其一,具有包容性、体现多层次的上市标准。其二,充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公开透明的问询制度。其三、对首发定价、上市交易及退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等作了更加市场化的基础制度安排。

(二)不断完善科创板指数体系

科创板指数的适时推出,将能更加及时且直观反映该板块上市证券整体表现,其良好的投资属性也能催生更多指数基金产品及其他衍生产品,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品种,进而引入更多增量资金;此外,指数的推出还有利于形成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一批龙头公司的良好示范效应。2020年6月19日,上交所正式对外公告科创板50指数的编制方案,表示将于2020年7月22日收盘后发布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历史行情,7月23日正式发布实时行情。为适应板块快速发展阶段的特点,建议在一些核心的、有代表性的、优质上市公司上市满足相应时间要求,且供求趋于平衡、价格博弈逐渐均衡之后,经过筛选入池,后期再依据各项指标的跟踪不断更新,并不断完善科创指数体系。相关指数推出之后,建议择机发行ETF基金,鼓励基金公司出借其ETF中的科创板个股,不断丰富科创板投资品种。

(三)构建更加完善的科创板企业价值发现体系

科创企业生命周期的突出特征是多为初创或成长期企业,产业发展趋势、技术演进趋势以及行业竞争格局迭代变化快,而且科创企业生产要素组成和推动增长的动力模式与传统企业差别迥异,诸如技术、数据、发明专利、人才研发团队等要素在企业总资产中的占比较高。而这种资产形态,不像固定资产,如房地产、土地等有较为完善的市场评估体系,估值难度大或估值的市场波动较大。因此,如何对科创板企业进行合理的定价,是需要监管体制和市场共同解决的重要问题。若就资本市场体制建设角度而言,建议逐步建立起更加健全的双边市场,即有利于科创企业价值更充分的发现,也有助于投资者在高波动的市场中及时对冲风险。未来合适时机推出科创板指数之后,逐步推出科创板股指期货和期权、ETF 基金,也可以研究个股期权的可行性。此外,也需要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双融制度。

(四)科创板企业类型的实践把握上,在坚守定位的前提下可进一步体现包容性

随着新《证券法》的正式落地,注册制改革大幕的正式拉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顺利推进,预期A股存量板块注册制改革的步伐也将加快,再加上新三板挂牌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股票发行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进程不断加速。科创板发行体制上的稀缺性将进一步减弱,从与A股不同板块的长期发展和竞争力来看,后续有必要进一步提升科创板的包容性、承载力和覆盖面,尽可能多的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持续提升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科创板对上市资源的吸引力、做好上市服务和市场推广,为科创企业更好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提供更多便利。

(五)进一步提升问询效率和信息披露质量

科创板公开透明的阳光化审核机制高度契合注册制改革的要求,值得在其他板块推广,但结合具体审核实践来看,在提质增效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改进提升空间。(1)建议控制最高问询轮数,突出问题重大性。(2)建议问询结果的披露能够更精炼,便于投资者抓重点,适度放宽科创企业信息豁免披露的范围。(3)建议加强对重大关键信披违规的处罚。

(六)逐步推进发行与承销制度市场化进程

基于目前我国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中机构占比仍然低于海外市场,公众投资者的理性程度仍有待提升。因此,新股发行配售的市场化进程可分阶段推进,中短期内在对新股发行定价参与各方设置相互制衡机制的前提下,在具体的细则方面仍有商榷余地。(1)可考虑给予券商更多配售能力,建立配售佣金制度。(2)进一步加强对投价报告的质量把关。

(七)严格退市制度执行,切实促进市场新陈代谢

科创板退市制度可谓A股“史上最严”,优胜劣汰,对于形成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促进资金真正流向高质量新兴实体、促进科创板估值合理化而言至关重要。随着全面注册制的不断深化,退市制度的市场化、常态化、法治化将是大势所趋。尽管退市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实践角度仍需进一步推进落实。一方面,退市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针对触发财务类退市情形的,也可以考虑取消退市整理期,大幅提高退市效率,提升市场新陈代谢功能和市场活力。另一方面,引导加强主动退市。随着A股注册制的持续推进,建议通过包括融资、信披等机制在内的优化调整,引导或倒逼绩差小盘类僵尸企业主动退市。

(八)提升外资对科创板投资力度

一个板块的常青生命力,不仅在于上市公司质量这个重中之重,也离不开一套促进各类资金顺畅投资的机制。上海作为全球举足轻重的金融中心,广泛汇聚了全球各类优质投资者,科创板作为我国第一个专门的科技板块,将不断吸纳了各个科技领域细分行业的领先企业,必然会吸引全球投资者的目光。

因此,建议择机扩大沪港通的覆盖范围,精选科创板股票纳入其中,并积极争取科创板纳入明晟指数,持续引入外资“活水”,不断提升科创板投融资的国际化程度。

(九)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权益保护机制

科创企业的高成长高迭代属性,可能带来科创企业业绩高波动的特征,从而引发市场对其未来成长预期的大幅变动,尤其是随着科创指数的推出,一系列相关衍生产品将不断涌现,在更加双向的市场环境中,更需加强投资者适当性以及风险防控管理,包括各类衍生和各种风险对冲工具的风险管控。

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作出了区分,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加大监管和打击违规力度等多个角度构建综合保护体系。下一步,要按照新《证券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的相关配套规则,推动集体诉讼机制落地,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引导中介机构严格依法开展投资者保护和教育工作。

(十)科创板展望与愿景

科创板将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科创板为实验室的成果有路径转化为量产的产业提供了更多可能,真正实现通过资本市场调节社会资源、企业资源,改变经济结构、企业结构,支持高新技术发展,支持产业发展。这是符合我们国家执行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的,能够进一步助推动创新型国家战略发展,走科创引领发展模式。

科创板强化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引导资本更多关注成长期的优秀技术类企业。科技创新往往具有更新快、培育慢、风险高的特点,因此尤其需要风险资本和资本市场的支持。科创板既是科技企业的展示板,还是推动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促进板。上海市委书记认为,科创板的推出将使得具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独角兽”“隐形冠军”企业真正脱颖而出。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也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进一步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为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成长性高的科创企业注入“活水”,加速孵化和落地科技创新型企业、引领科技创新。科创板的推出进一步理顺了创新资本的退出通道,未来可以期待创新资本服务科创的正向循环将以科创板的推出为契机,助力更多处于爬坡迈坎关键期的科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此外,科创板还是试点注册制的排头兵,是深化资本市场重要的引领者,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战略举措,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扎实推进积累经验,在全面实现注册制改革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性意义。围绕“技术资本市场”的定位,科创板与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之间应形成层级结构互补、创新动力传导的接力模式与机制。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过程中,市场化询价、定价、配售制度取得积极效果,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得以发挥,为A股存量板块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未来,科创板先行先试的增量改革的顺利推进不仅将为存量市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改革经验,也将倒逼原有存量板块的自我革新。在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走向成熟的过程中,科创板将继续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胜劣汰、资源合理配置的功能,推动市场化改革。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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