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洞察 | 解读「深圳改革40条」对财富管理行业的影响]

原标题:行业洞察 | 解读「深圳改革40条」对财富管理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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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简称《实施方案》)中,共发布了40条针对深圳各方面发展的改革授权清单。

方案具体包括:

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14条,营商环境方面7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6条,对外开放方面7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3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3条。

《实施方案》赋予了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拥有更多自主权,引起了各行各业的热烈讨论,关于深圳是否将迎来新一轮的强有力发展,不少人也都持乐观态度。《实施方案》的出台,无疑将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

下面,就由小花带大家一同解读,本次改革方案的部分条款,将会对深圳及大湾区的财富管理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与变化吧!

Part 1. 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

第8条: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

推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公司或合伙制企业实行统一的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字样,登记注册后限期备案,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私募基金登记注册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完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产品登记备案流程,为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和基金产品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准入、募资、退出等环节便利化程度。
建立私募基金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完善私募基金托管制度,加强账户行为监管,解决影响出资人权益保护的障碍和问题,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借鉴可变资本公司等先进经验,试点探索私募基金新形态,推动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深圳一直走在金融科创业的前列,本次《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深圳私募基金市场的规范与优化创建了新机会。

数据统计显示,深圳目前共有近45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规模达到了1.9万亿元,在如此背景之下,加强私募股权行业监管,杜绝市场乱象,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和市场化退出渠道,是提高创投行业发展质量的必然要求

深圳作为创投机构的聚集地,加强监管对于整个创投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今年的8月18日,深圳私募基金业协会成立,而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也是誓要将行业内的「扶优限劣」贯彻到底。

第9条:优化创投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

(1)完善创业投资发展的法治环境,鼓励深圳制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和市场化退出渠道,推动创业投资双向开放,营造有利于创业投资发展的生态环境。
(2)规范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公司或合伙制企业的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要求,创业投资企业商事登记注册后限期完成备案。健全市场监管、金融监管和行业发展等部门对创业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实时共享和互联互通机制。
(3)支持深圳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投资中心。

与第8条类似,同样也是有助于深圳创投公司发展,也是大湾区整体建设的资源优势整合,通过优化准入与发展环境,形成良性竞争的闭环,让有实力的创企生存下来。

在鼓励创新、创业、创投等方面,《实施方案》特别从入口端进行优化,在资金准入和项目扶持等方面提供更多政策性的保障。事实上,深圳在鼓励多元创投资本对接科技创新项目发展方面已有探索,且走在前列。

政策空间的打开,为深圳的私募市场及创投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机遇与潜在可能,更有专业分析人士认为,在此之后,深圳的创投行业前景可期。

第13条:推动大数据平台及相关机制建设

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研究论证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

俗话说「字数越少,信息量越大」,短短数语不难看出,国家对发展区块链以及大数据科技的鼓励与信心。作为打通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之一,数据化、数字化的进程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重点。

本次《实施方案》 的出台,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中心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对探索完善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机制,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加强基层治理,改革创新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模式等目标的实现,给与更多指导与支持。

对于财富科技行业来说,大数据平台的发展,势必对未来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以保险行业为例,若能通过大数据与区块链的应用实现港澳与内地的保险信息同步,将会对两地客户的投资体验、保险顾问的日常工作,起到莫大帮助。

Part 2. 营商环境方面

第17条:开展新兴只是产权法律保护试点(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审判中的广泛应用)

(1)实施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完善互联网信息等数字知识产权财产权益保护和公平竞争制度。
(2)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先行探索依法降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刑事立案门槛。
(3)依法降低行政执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要求。引入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审判中的广泛应用,设立技术调查官,归纳明确“恶意”情形,将“情节严重”视作确定惩罚性赔偿金倍数的依据,赔偿数额充分反映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互联网时代,小到个人信息泄露,大到品牌、创意,甚至是技术专利被盗用,早已不是新鲜事件。尽早规范相应法律法规,保护公民、企业的合法权利,才能避免这些乱象的重复发生。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统计局2019年的公告,我国专利密集型产业可分为七大类,包括新装备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等。

这些恰恰是深圳产业布局中的强项。深圳的自主创新之路正是以电子产业为突破口走出来的,此后,随着技术升级,数字技术开始改造传统产业,将制造业、服务业的诸多业态纳入了数字经济。

相对于其他城市,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同样急需要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落实,同时,这也是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的基础。

第21条: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

扩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 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个人破产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支持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探索。支持深圳在无人机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并制定相应配套措施。

作为国内的经济特区,深圳多年来都拥有较为自主的改革权,而如何用好这些权利,率先规范市场,并为国家立法先行探路,可谓任重而道远。

同时,对于科技与市场的持续发展,这些扶持又是十分必要的。其实早在1997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正式授予深圳立法权之后,凭借这一项重大政策优势,深圳很快便在各个领域走到了全国前列。

Part 3. 科技创新体制方面

第24条: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

(1)鼓励深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
(2)支持深圳积极发展绿色金融与金融科技,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3)支持构建绿色技术市场导向创新体系。
(4)探索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标准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推动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

在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方面,深圳将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三个方面下足功夫。

研究人员表示,授权清单中提及的与外部投资机构加强合作,表明政策旨在推动科技金融模式的深化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外部投资机构互通有无,进而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技术产业等联合赋能,加强对科技产业的资金、资本支持。

而《实施方案》中鼓励深圳发展绿色金融和金融科技,也与深圳在先前提出的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可持续金融中心」的理念相吻合,往大了说,这是符合时代主旋律的体现;往小了说,对于深圳本地及大湾区的金融科技发展,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都有促进鼓励的作用。

Part 4. 对外开放方面

第30条: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

建立本外币合一资金池主账户,整合本外币资金调剂归集功能,双向宏观审慎管理资金池跨境资金流动,允许主账户内资金办理结售汇和相关的套期保值衍生品交易,跨境调出入资金币种保持一致,资金池资金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中国的跨境资金池业务其实一直设在香港,本次深圳增加「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是进一步的延伸。原来香港是跨境融资业务的窗口,现在进一步前移至深圳,对深圳未来的国际化大发展,尤其是金融业务的发展是重大利好。

同时,建立「本外币合一资金池主账户」, 意味着未来在深圳开展国际业务,货币不再需要多次周转,经过多次汇算、兑换,来避免汇率风险。把跨境资金池放在深圳,深圳企业涉及国际金融的业务就相当方便了,对未来的经济发展提供便利。

这条改革政策,无疑将进一步吸引国际化大企业落户深圳,同时加速培育本地的国际化企业。专家表示,「相当于把国际金融市场的一部分业务往深圳集中,未来国际资金的调动、结算能够在深圳实现的话,深圳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在 ‘双循环 ’的背景下,也会更好地发挥连接国内外市场的作用。」

Part 5. 结语

其实从《实施方案》的内容走向不难看出,国家一直对深圳特区的经济、科技发展都十分关注,并且给予了许多政策、条款上的鼓励支持。在未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实现资源互通,深圳担当了重要角色,未来究竟会怎样发展,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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