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商标不能用了 [再无“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底停用]

原标题:再无“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底停用

昨日,茅台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李保芳表示,“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请国际顶级咨询公司策划新的产品宣传方案。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国酒茅台”商标事件,起于2010年茅台申请注册4个“国酒茅台”商标及图案,并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初审通过之后,引起了白酒行业的强烈质疑和抗议。在初审的三个月公示期内,针对该商标4个不同图案的注册申请,社会各界共提交95件次异议,除了两份异议不予受理外,其余93件次“待审”异议申请中。这些提交异议的企业及机构中,包含了五粮液、剑南春、山西汾酒、水井坊、郎酒、沱牌等酒企,汾酒更是连续发声表示反对。

2016年,商标局对商标及图案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随后茅台在2017年初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而商评委于2018年5月25日复审决定不予核准注册。不予核准的原因是“国酒”字样的独占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去年7月,国酒茅台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但却在8月13号撤回起诉,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歉意。国酒茅台接受并尊重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不予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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