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获840万“口罩诈骗案”:6人被“坑” 嫌犯欠有高额赌债_重庆警方破获卖口罩

原标题:警方破获840万“口罩诈骗案”:6人被“坑” 嫌犯欠有高额赌债

有人被骗190万。

2月23日,长沙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长沙警事”通报称,“长沙、太原两地警方联手侦破特大涉疫电信网络诈骗案。”

根据通报,犯罪嫌疑人郭某华(男,31岁,山西忻州人)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网络诈骗,作案8起,受害人涉及山东、湖南等多个省市,涉案金额840余万元。近日,在公安部、湖南省公安厅的协调指挥下,长沙市公安局联合山西太原警方共同破获特大涉疫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郭某华被抓获归案。

2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井湾子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胡先生的报案,称其在网上为公司采购口罩时被诈骗190万元。据胡先生介绍,他通过网友介绍认识了微信好友郭某华,郭某华自称有大量口罩出卖,并多次通过微信视频聊天、发送了身份证信息、口罩备货视频及签署电子合同等方式,逐步博取了胡先生信任。

之后按照约定价格,胡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分两次将290万元转至郭某华指定的账户。收到款项后的郭某华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发货,后胡先生与其多次协商,迫于压力郭某华向其退还了100万元后便再无法联系。意识到被骗的胡先生,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分析资金流,专案组发现涉案银行卡资金在短短几天时间内有多笔大额进出账,且资金交错复杂,于是断定该名犯罪嫌疑人涉案不止一起,很有可能还存在多起涉疫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专案组以资金流和信息流为基础,发现涉案银行卡流水中的进出账除了买卖行为外,还有大量资金汇入了某赌博网站,于是梳理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和日常消费习惯,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郭某华真实身份及其在山西太原的落脚点,并串并全国各地多起案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郭某华交代,其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下高额赌债,为继续筹措资金用于赌博,其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自今年2月初以来,在多个疫情物资微信群发布虚假出售口罩的信息,骗取山东、湖南等地6名受害人共计84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北京京安律师事务所张越律师向时间财经介绍,利用网络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位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案频发

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口罩需求呈几何倍数上涨,口罩及相关防护物资成为稀缺品,“口罩难求”成了不少不法分子的“发财”契机。疫情暴发以来,各地警方查获多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案件。

时间财经梳理相关案件发现,这些案件大多是通过QQ群、微信、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售卖口罩虚假信息,待收到款项后,立即将其拉黑或中断联系。

2月24日,据泉州网报道,21岁的男子陈某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口罩的信息,等客户转账后便将对方拉黑。在泉州洛江、丰泽、晋江、石狮等地诈骗29起,诈骗金额300余万元。当洛江警方将其抓获时,他正在实施一起涉案金额900多万元的诈骗。

此外,据央视报道,河南新密市当地一名群众在网上购买口罩时,竟被人先后骗走了166万元货款,随后拉黑。接到报警后,相关部门千里追缉,快速侦破了这起利用新冠肺炎疫情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归案,成功为受害人追回了涉案赃款16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相关案件的宣判及持续曝光,有许多不法分子选择了自首。据北京卫视报道,2月20日傍晚,台州临海市公安局尤溪派出所,23岁男子蔡某提着行李神色慌张地走进值班室说要自首。

据蔡某交代,他看到微信朋友圈都在卖口罩,也学别人做起了口罩生意,想着赚点钱。成功交易了几笔之后,他尝到了甜头,然而口罩在此时缺货了。蔡某谎称自己有货,这10多天里还是继续不断接单,只收钱不发货,诈骗4人近100万元。

破获相关案件7200起

2月23日,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披露的消息,截至2月23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利用疫情实施电信诈骗案件情况,累计侦破7232件,累计捉获嫌疑人3049名,涉案金额超过1.84亿元。

图片来源: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

时间财经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因利用网络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的相关案件,其中最高的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资中县人民法院近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通过“云上法庭”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6.01万元。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四川省首例宣判涉防疫物资(口罩)的刑事犯罪案件。

2月21日下午,合肥市长丰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货物销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防护用品,诈骗他人财物,应从重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2月13日,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防疫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名义实施诈骗案件,该案从报案到侦破、起诉、宣判仅六天。

对于疫情相关的电信诈骗,国家反诈中心提醒,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或药品,以及爱心捐助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官方渠道。不点击陌生号码发来的网址,一旦被骗,请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等。

文章转自:时间财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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