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 明确“药妆”监管归属,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原标题:明确“药妆”监管归属,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1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明确指出我国在法规层面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这样的说明是在医学美容产品遍地开花的背景下作出的。这几年来,各种打着“医美”旗号的三无产品,加上了晦涩的化学成分或者“生长因子”等等的概念作为宣传语,被包装成高大上的先进科技医学护肤或化妆品,通过微商、电商等渠道,卖着比正经护肤品、化妆品高得多的价格,却很可能无效,甚至还有害。这些产品如果快速见效,通常都是含有激素或重金属等违法成分,等到受害者皮肤过敏甚至烂脸的时候,想追究责任都很难。因为购买渠道通常都是网络,本身就难以查证,很多产品要么没注册或者注册了也是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受害者想追究也无处说理,这样的情况着实让人头疼。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药监局出面说明,尤其解释了在微商中比较泛滥的表皮生长因子(人寡肽- 1,EGF)不同于寡肽-1,不可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或宣传,都是有针对性的,也确实很有必要。

不过,很多报道都说,药监局明确了化妆品打“药妆”和“医学护肤”概念属违法,还说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就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实际上,国际上有很多知名的药妆(C O SM EC EU TIC AL)品牌,也就是功能性护肤化妆品,是用医学的方式解决皮肤问题的产品。例如,法国品牌理肤泉(LA R O C H E-PO SAY ),是由化学家建立的实验室演化而来的制药公司生产,除了在药店里售卖的护肤品,也有皮肤科医生开给病人的皮肤病辅助治疗领域产品;还有美国的科颜氏(K iehl"s),是19世纪由纽约的药剂师从药膏转化而来,一直以专业药局作品牌定位。这些都是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开设了专柜的正经品牌,怎么就突然违法了呢?

仔细看药监局的说明就会发现,药监局不是说药妆和医学护肤产品违法,而是说只是以化妆品名义注册和备案却宣称“药妆”或“医学护肤品”是违法的。同时,药监局也说,有些国家有产品兼具化妆品使用目的,但是在药品和医药部外品类别中的,需要符合药品相关的监管法规需求。也就是说,药监局争的是监管权的问题,要做的不是把药妆都打死,而是要让它们符合药监局的监管需求。

既然如此,就更无谓纠结于概念,而应该尽快确定药妆及医学护肤产品的监管归属。要知道,将医学知识用于美容护肤,是国际上的潮流,顺应潮流加快相关产品的引入,明确监管归属,也是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不然,如果全盘否定“药妆”和“医学护肤”,是将骗人的微商三无产品,和已经经过国际市场认证的正经医学概念品牌,都装在一个篮子里一棒子打死了,不仅不利于市场监管,还可能隐藏更大的危险—在海淘、代购遍地的今天,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国际医学概念护肤品牌产品的人何其多,任由它们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岂不是置公众安全于不顾?

与其将所有医学护肤类“药妆”都扫地出门,不如顺应潮流,尽快确定药妆监管归属,对三无品牌加强监管,将正经品牌纳入监管,才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

作者:南都社论